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,关于发布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》的公告,文件规定:企业政策性搬迁补助所得,完成搬迁当年或者第五年,应并计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,适用税率25%,如果企业注销清算,注销当年就要并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,如果个人持股,股东对拆迁收入的分红,交完25%的企业所得税之后,还要缴纳20%的个人所得税,共计40%的税收金额。
我们专业的财税团队,利用合法的筹划节税方案,可以实现节税80%以上,为企业和股东带来最大的税收利益。我们的收费按照节税金额的15%--20%收取,不成功不收费。
我们的筹划方案都有税法依据,采用下列方式筹划:调整合理的搬迁支出,改变有利的纳税地点,选择有利的纳税方式等等,合法的达到税费最低。
我们工作流程:(1)税费测算;(2)签订协议;(3)预收诚信金;(4)制定方案,(5)整理财务资料,(6)办理涉税手续,(7)缴纳小额税款,取得完税凭证;(8)股东分红划转;(9)取得税务完结资料;(10)咨询费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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